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62.“马”表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马”的这一原义实际上来自来世的代表。马经常出现在那里的灵人界,并且种类繁多,骑马的人也是。每当它们出现时,它们都表示理解力。这类代表不断出现在灵人中间。正因马是理解力的一个代表,所以当圣言提到马时,与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立刻就知道正在论述的是理解力。这也是为何来自另一个星球的一些灵人当被赋予聪明和智慧,从灵人界被提到天堂时,会看见闪闪发光、仿佛由火构成的马;当这些灵人被提时,我也看见了这些马。
这次经历使我清楚明白以利亚乘旋风升天时,以利沙所看到的火车火马,以及当时以利沙的呼叫分别表示什么: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2:11, 12)
当以利沙快要死亡时,以色列王约阿施对以利沙也说了同样的话:
我父啊!我父啊!以色列的战车马兵啊!(列王纪下13:14)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在别处将说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也就是说,那里将说明,“火车”表示取自圣言的爱与仁之教义,而“火马”表示取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信之教义与对圣言的内层或内义的理解是一样的。
在众天堂,你会看到车和马出现在灵人和天使当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众先知,如撒迦利亚(撒迦利亚1:8-10; 6:3-7)、其他人,以及以利沙的仆人都看见过它们;论到以利沙的仆人,列王纪是这样描述的:
耶和华开了以利沙的少年人的眼目,他就看见了;看哪,那山上满了火马火车围绕着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此外,在灵人界,凡聪明和智慧人所住的地方,车和马就不断出现。原因在于,车和马代表属于智慧和聪明的事物,或说智慧和聪明的属性,如前所述。从死里复活,正在进入来世的人会看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年轻人骑在马上,然后又从马上下来;这表示他们需要先学习真理和良善,然后才能进入天堂(参看第一卷,187-188节)。车和马表示这些事物,这在古教会是众所周知的,也可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其中就有这些话:
神使她忘却了智慧,也未将聪明赐给她;她几时将自己举升高处,就嗤笑马和骑马的人。(约伯记39:17-19)
“马”表示理解力这层含义从古教会传到周边地区的智者那里,甚至传到希腊。这就是为何当描述太阳(太阳表示爱,2441, 2495节)时,他们将其智慧和聪明之神置于这太阳当中,还给他配上一辆马车和四匹火马;当描述海神时,他们因海表示总体上的知识(28, 2120节)而将马也归给了他;当描述知识从理解力中急剧增长,或说理解力是这知识的源头时,他们就想象一匹飞马用蹄踏出灵感泉,文艺、科学的少女就住在那里;特洛伊木马实际上表示他们的理解力为摧毁城墙所发明的装置。甚至就连今天从这些古人那里学到这种做法的人,也经常用一匹飞马或珀伽索斯来描绘理解力,用泉源来描述学问。然而,几乎没有人知道,就神秘意义而言,“马”表示理解力,“泉源”表示真理,更不知道这些具有灵义的形像是从古教会那里传给教会之外的人或外邦人的。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觉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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